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、各学生社团: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,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,繁荣校园文化,根据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党办发〔2023〕2号)相关规定,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、校团委决定对全校学生社团开展2023-2024学年审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对象
全校经正式注册登记的全体学生社团。
二、年审内容
各社团自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底组织建设、活动开展、经费使用、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情况。
三、年审程序
1.学生社团提交年审材料(6月13日前)
各学生社团将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考核评分表》(附件1)、自检报告(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)、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业务指导单位(所属学院团委社团管理中心)。
2.业务指导单位初审(6月18日前)
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(所属二级学院团委)完成初审,以学院为单位将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考核评分表》、自检报告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,电子版发至校团委sxgkdst@163.com邮箱。
3.校团委审核(6月28日前)
对学生社团年审材料进行审核,根据年审材料及综合表现评定社团年审考核结果(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)。
4.学生社团年审考核评委会评议审核(7月份)
对校团委评定的学生社团年审考核结果进行审核,给出审核意见。
5.公示
对学生社团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6.向学校党委汇报并请示核准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各学生社团应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年审工作。对年审合格及以上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,只有完成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。
2.年审基本合格的学生社团应根据整改意见积极整改,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。整改完成后,须向校团委提出审核请求,审核合格后准予注册登记。
3.无故逾期不参加年审、基本合格整改无效或年审不合格的社团,不予继续注册登记,予以注销。
4.社团年审中各项审核具体要求按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)》执行。
联系人:董大明
联系电话:0351-5678247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考核评分表
附件:2.自检报告要求
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 校团委
2024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