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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

发布日期:2025-03-2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线上转出:

1.已落实工作单位(含自主创业)的毕业学生团员,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;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,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“流动团员团支部”

2.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,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,登录“智慧团建”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。在此之前,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院团委。

3.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,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本人居住地、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“流动团员团支部”。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,也可在原就读学院团委保留团组织关系集中管理。落实毕业生去向后,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。

4.出国(境)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,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(境)前,学院团委应要求其提交毕业生团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(附件1),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、时间期限、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,经校团委审批后,统一登记造册备案。

5.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,由学院团委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,并创建“延迟毕业团组织”进行集中管理。

6.保留团籍的党员转出单位需跟党组织转出单位一致。

7.往届毕业生团员按照本年度毕业生转接相关要求持续推进转接工作。